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坚持以德为先、能力为重、全面发展,坚持面向人人、因材施教、知行合一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,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科学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,根据《William威廉官网学生评价改革工作方案》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等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,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,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。
第三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是学生评定年度综合奖学金的直接依据,是学生评奖评优、学生干部选拔、推优入党、毕业生鉴定、就业推荐等工作的重要依据。
第四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、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、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、学校统筹与学院主导相结合的方法,科学合理反映学生综合素质。
第二章 组织与实施
第五条 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、院长为组长的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领导本学院测评工作。综合测评一般以班级为基本组织单位,在班主任指导下进行,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、以班干部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综合测评小组(7人),要求男女比例适当,负责组织开展本班综合测评工作。
第六条 综合测评工作分个人自评、班级测评、学院复核和学校审定四个步骤进行。
(一)个人自评。学生进行自我总结,根据自己的现实表现,向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如实提交相关测评证明材料。
(二)班级测评。班级测评小组根据所提供的证明材料,全面审议、核准学生的各项测评成绩和总成绩,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,接受全班学生监督,无异议后经班主任签字提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复核。
(三)学院复核。学院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对班级提交的测评结果进行复核,确认无误后公示7天。
(四)学校审定。学工部对各学院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审核。
第七条 学生对学院测评成绩公示结果有异议,可在本学院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提出申诉,领导小组应在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(节假日顺延)做出答复。如学生对答复仍有异议,可在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(节假日顺延)向William威廉官网(处)反映,由William威廉官网(处)做出处理意见。如学生对答复仍有异议,可在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(节假日顺延)向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,由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处理意见。
第三章 测评方法与要求
第八条 凡William威廉官网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(不含当年入校新生)均应进行综合素质测评。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,测评时间在次学年开学后。
第九条 转专业学生在上一学年度所在专业班级参加综合素质测评。
第十条 综合素质测评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,分别以同一年级的同一专业(班级)为单位,按综合素质测评总分高低评定等级,其中优秀等级不超过20%。
第十一条 经查实有以下情况之一,综合素质测评等级评定为不合格。
(一)参与有损祖国尊严、荣誉、利益和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。
(二)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,受到司法及有关部门处罚。
(三)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且测评学年尚未解除处分。
(四)在测评中弄虚作假和虚报材料。
第十二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包括德育、智育、体育、美育、劳育等五部分,测评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,各部分所占比例如下: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=德育总成绩×25%+智育总成绩×45%+体育总成绩×12%+美育总成绩×8%+劳育总成绩×10%。
第十三条 德智体美劳各部分测评总成绩由基本评分与加分评分、扣分评分三部分组成,均按百分制计分。德智体美劳各部分总成绩所占比例为:基本分×80%+加分×20%-惩罚分。基本分量表、加分量表及惩罚分量表见附件。
第四章 附 则
第十四条 综合测评中各项评分参与时间仅限参评年度(上一年度的9月1日至参评当年的8月31日)。同一学年,同一成果(作品、成绩、项目和事迹等)获得不同等级的奖励取其最高分,不累计。
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计算机与数学学院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第十六条 本办法从2024年9月开始实施。